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28家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被省卫生厅分别依法处以收回、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等重处。据悉,这是省卫生厅重拳出击,首次大面积处理、整治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
10家机构
被收回《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据悉,成都中华圆美容整形医院、成都整形美容门诊部、荷芙蔓洪维医学美容诊所、成都曙光(男科)医院、怡康医学综合门诊部、四川省生殖健康研究中心附属生殖专科医院、正健(乐山)生殖健康专科医院、绵阳美康医院、绵阳协和医院、成都丽人女子医院这10家医疗机构在发布广告过程中,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省卫生厅决定收回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要求这些医疗机构在本月16日前将本机构全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交回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从本月17日起,在未取得新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前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12家机构
被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青羊吉康中西医门诊部、成都欧亚男科医院、成都协和医院、华协医院、维多利亚女子医院、绵阳天诚医院、成都少城医院、成都蓝天医院、成都抗白皮肤病专科门诊部、成都军研生物医学研究所附属门诊部、成都华医门诊部、成都晟华中西医结合医院这12家医疗机构在发布广告过程中,数次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省卫生厅决定撤销这些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并要求这些医疗机构在本月16日前将本机构全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交回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6家机构
被吊销有关诊疗科目
四川西蝉整形美容医院、成都同仁医院、成都泌尿专科医院、巴中市巴州区博康医院、成都博爱杏林医学研究院附属门诊部、成都中医药大学医药技术研究所门诊部这6家医疗机构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发布医疗广告,属于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省卫生厅要求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并将处理结果于8月23日前上报省卫生厅。
同时,省卫生厅再次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属地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监测,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防止违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情况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