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不在的性暗示广告引发的广告危机思考
新闻来源:> 新闻作者:> 新闻责任编辑: 添加日期:2007-10-04
二、如何根治性暗示广告
从责任归属来看,性暗示广告的出现,有几个相关者负有一定的责任,如广告策划人缺乏良心和道德,一味地靠性暗示来吸引观众眼球;如电视和网络媒体的纵容,默许其存在并进行发布;如法律的真空,没有相关的惩罚措施;如家长教育的疏忽,让孩子迷恋等等。要真正治理广告环境,需要的是多方的协同:
一是实施广告审核,选择具有政治思想素质、文化艺术修养和高度责任心的工作人员,组成广告专业审核工作组,严格按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的精神审核广告。彻底清除带有性暗示成分的广告情节,建立制定广告内容质量标准和规定,严格杜绝不良广告的出现。
二是法律的完善。美国在2006年通过的《净化广播电视内容执行法案》中,就强调早6时至晚10时青少年观众活动频繁的时段,不得播出不健康的节目。对我国来说,应该在《广告法》中增添青少年保护内容,应该推行“分时制度”采取“避峰措施”,“大尺度”的广告可以播放,但应该避开青少年看电视的高峰时段,为避免对青少年产生不利影响,广告应分级、限时播出,这样才能减轻影响。
三是广告策划人员应树立正确健康的价值观,将广告宣传情节与宣传道德精神文明相结合,真正寻求和创新广告的创意,不要停留在庸俗的“性”层面,追求所谓的感官刺激。
四是引导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如许多性暗示广告其实反映出了对女性的歧视和不尊重,女性的胖瘦、丰满与否等等因素成为男性眼中美丽与否的唯一标准,女性处处要讨男人喜欢,完全处于一种被男性观赏的地位。而电视广告对儿童来说,是被动、强迫性的接受。青少年的心理尚不成熟,对异性的审美、自我性别的接受都处于形成过程中,这类广告形成了对青少年性别意识的误导。另外,带有性暗示成分的广告似乎把男女关系放在了第一位,把文化、审美、道德、责任等等全部“性化”,对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形成极为不利。而某些更加赤裸裸的网络广告对青少年影响也更为直接,青少年正处于性刺激信息的敏感期,他们会认为某些“行为”是得到社会认同的、随意的事情,后果可能就是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
五是加强惩罚力度,提高违约成本成本。对于这些不遵守规则的企业来说,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连带责任,如广告策划人、如广告代言人、如广告媒体等
总之,在同质化的背景下,广告需要在创意和优化投放组合方面去创新,在创意的过程中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超越性层面,别污染大众的视线。广告,将因创意而精彩。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上一条新闻:
下一条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