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短信成公害半夜"机"叫何时休
人们追问:谁从这些垃圾短信中牟利?

读者反映
广告短信惹人烦
近日,不断有读者来电反映说,他们的手机经常接到广告短信,让他们烦恼不已,特别是最近几个月,省会郑州本地的广告短信明显增多,其中以房地产开盘广告以及银行客服中心的广告居多……
“孩子还小,只要一有动静,就会闹人。”昨天,家住郑州市北环路62号院的王女士说,她的女儿今年还不到两岁,每晚都折腾到11点多才会入睡,可孩子还没有睡安稳,自己的手机突然响了,打开一看,又是广告短信,孩子也被惊醒了,又得哄很长时间才能将孩子哄睡着,而这时已经是凌晨了。“白天还要上班,人能有多大的精力呀……”王女士说,“一接到这样的短信,我就觉得恼火,恨不得将手机摔到地上。”
与王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郑州市民柳先生。他告诉记者,因为自己常上夜班,本身容易失眠,只要被短信“骚扰”醒了,就很难睡着,有时一直折腾到天亮。因为怕单位有急事,他还不敢经常关手机,因此常被弄得疲惫不堪。
“我一天最多的时候能接到21条短信,都是广告。”市民赵女士说,其中有很多都是房地产公司的广告宣传,她为此都快烦死了。
“我在一家饭店定过台,随后垃圾短信跟过来了。”郑州市民刘先生说。
记者随机访问了50多名手机用户,他们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过垃圾短信的骚扰,其类型可概括为骚扰型、私彩型、广告型、欺诈型、交友娱乐型等。
记者调查
信息按号段发送
“明天地产,非常男女,东风路绿荫广场旁30~80平方米格调小户型,×月×日动情开盘,莅临现场就有机会获取丰厚大礼……”7月6日下午1时许,正在午睡的记者也被骚扰。
昨天,记者按照这条短信上的电话联系上了郑州市的明天花园售房部。“我们是通过信息平台发送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找信息公司发送的广告信息,具体工作是由策划部门来做的,每条缴纳的费用他们也说不清楚。当记者问“明天花园如何知道记者的手机号”时,那名工作人员说,可能是信息公司分号段发送的开盘信息,而记者的手机号正好在这一号段内。她也认为,在下午1点左右给记者发送短信有点不太合适。
“我们这是群发的。”当记者找到手机里另一条短信的发送方--恒升府第(郑州市一楼盘)时,售房部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记者收到的地产广告都是他们公司选择一个号段群发的信息,只要在此号段内的手机用户都会收到恒升府第的开盘信息。但记者按照该短信所显示的手机号码拨打过去,却显示为异地手机,而且电话已经停机。
“要是你很烦恼的话,可以将号码报过来,等下次再发送的时候,将你的号码屏蔽掉。”郑州市另一楼盘销售部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是按照全球通用户的某一号段统一发送的,他们也不知道这些信息发送给谁了,反正只要交钱,信息公司就负责发送。
随后,记者按照收到的“江山汽车广场”的广告短信所显示的发送号码拨打过去,发现这一号码为异地手机,而且电话已经关机。
另外,许多银行也通过类似手段向市民发送短信,而收到短信的市民很多并不是这些银行的客户。
通信公司
没有权力来屏蔽
随后,记者致电中国移动公司的客服电话100860,一名工作人员说,不良信息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这些都是属于个人行为,而移动公司只是提供了一个网络服务,根本就不能对这些不良信息进行处罚,而且还有一些内容涉及客户的隐私。移动公司只能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而且不可能对手机用户反映的不良信息一一处理。
她建议,如果手机用户接到了不良信息,可以直接编辑短信发送到10086999进行举报,其中包括不良信息的短信内容、发送的号码等,工作人员统计之后,会统一反馈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移动公司也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她还提醒说,接到莫名短信后,千万不要随意回复,免得因此被扣除手机费用。
中国联通河南服务热线10010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对于移动用户发送的不良短信,联通公司没有权力屏蔽;对于那些以个人名义发送的短信,联通公司也没有权力进行屏蔽,毕竟那是手机用户的个人行为;如果是通过信息平台发送的不良短信,联通公司也只能记录下来之后,向相关技术管理部门反映,看他们是否能进行屏蔽,联通公司目前还没有更好的办法处理不良短信;她也特意提醒,千万不要乱回复短信。
中国网通公司客服热线10060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如果小灵通用户经常接到一些不良信息,可以直接拨打10060进行反映,将发送的内容、发送短信的号码等反馈到10060,工作人员会将其统计后反馈到相关技术部门,对那些信息台发送的短信进行屏蔽;进行屏蔽后,并不影响其他小灵通短信的接发;但对于一些小灵通发送到手机上的不良短信,网通公司无法进行屏蔽,只能建议用户直接向相关客服中心反映。
人们追问
这些“垃圾”谁制造
“我们公司是通过电脑网络发送的短信。”郑州市某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透露说,他们公司发送的短信都是通过网络发送的,其实号码根本就不存在,既不能回拨,也不能回短信,有时候,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还会变动,但只要发送短信,通信运营商就会从他们公司的账户上扣取发送短信的费用;他告诉记者,每条短信的费用为7分钱,包括65个字,成功发送的几率为99%,最多会有1~2条因网络或者手机的问题而收不到。
随后,记者与中国移动公司100860取得了联系,说明意图后,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说,有一种叫“企业之窗”的短信群发平台,效果非常好,不仅可以在企业内部使用,也可以向企业外部人员发送短信,即使不认识,只要发送一个号段,照样会有很多人接收到。
她介绍说,零月租的为每条短信0.1元;4000元月租的,可以免费发送5万条短信,超过5万条,每条为0.08元;月租为1.4万元的,包含20万条免费短信,超过20万条,每条为0.07元;月租为3万元的,包含50万条免费短信,超过50万条,每条为0.06元;月租为5万元的,包含100万条免费信息,超过100万条,每条为0.05元;而且这些短信都可以分号段直接发送。
河南联通公司10010客服热线一工作人员说,联通公司开发的“企业即时通信”系统,可以满足企业现代化通信的需要,不仅可以在企业内部发送,也可以向企业用户发送短信,其中,费用情况与移动公司报价类似,这些短信都可以分号段直接发送。
对于这样的商业行为,市民赵先生直言不讳地说,只要发送短信,不管市民、用户是否满意,商家、通信公司运营商都是赢家,费用自然都会落入通信运营商的腰包,要让他们对发送垃圾短信的业务进行屏蔽,恐怕是只有傻子才会干那些蠢事儿。
律师说法
滥发短信属侵权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志峰说,短信既是一种通讯方式,又是一种信息发布媒介,短信的接收方式决定了市民在看到内容前无法筛选哪些短信是广告,所以短信用户接收广告性质的短信具有被动性,这种被动性决定了商家如要发送广告就必须得到短信用户的同意。
梁志峰说,如果商家与顾客签订有相关协议,顾客阅读后并在协议上签字,协议中也明确说明,商家在必要的情况下会以短信的方式告知顾客商家近期的促销活动,便说明顾客同意商家的此种行为;商家向其发送具有广告性质的短信是无可厚非的。
如果商家不加选择地重复向顾客发送广告短信,甚至是滥发广告短信,便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将会造成对手机用户生活安宁权的侵犯。
梁志峰说,如果商家滥发手机短信已构成侵权,受害人可依据民法通则中人身权的有关规定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即依法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