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9日电 2007年度高校招生工作已经展开,一些大中院校为获得招生先机,利用学生求学心切,委托中介人员或雇佣本校师生,大量散发各类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违法违章和虚假招生广告,扰乱正常招生秩序,损害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为净化高校招生宣传环境,左权县工商局积极发挥广告监管职能,把握好“严管重点经营单位、确定重点监测范围、检查重点监管对象”等三个工作重点,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发挥科所联动作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了招生广告监管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严管重点经营单位。在广告登记过程中,由登记人员主动向招生单位和广告经营者做好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广告法律意识,引导他们依法发布招生广告。在高校招生期间,加大对经营单位的巡查走访频率。
二、发挥科所联动作用,确定重点监测范围。一是监测招生单位招生主体资格及条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是监测广告发布是否经过教育部门审查审批;三是监测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实行股所分工负责监测的方法,由市场股负责对电视、广播、电台、报纸、印刷品等刊登发布的各类招生广告实施监测;各基层工商所负责对相关招生场所的监测,同时建立股所互相通报工作机制,发挥联动监测作用。
三、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检查重点监管对象。一是以虚假宣传、夸大陈述、未经审查登记为广告内容重点监管对象,对未经教育部门审查擅自悬挂、散发、各类虚假招生广告做到及时清理收缴。二是以设在学校、宾馆、酒店的招生代办点、宣传点为重点场所监管对象,加强日常巡查,对在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虚假违法招生广告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