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网站建设|番禺网页设计|番禺网络公司|番禺虚拟主机|番禺网站设计|番禺网站开发|番禺建站|番禺建网站|番禺做网站|番禺做网页|市桥网站建设
 首页 >> 企业品牌 >> 品牌广告 >> 楼梯广告 >> 正文

卫生部:治愈率等8项内容将不得出现在医疗广告中

新闻来源:> 新闻作者:> 新闻责任编辑: 添加日期:2007-10-19


      中国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在1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医疗技术、诊疗方法、保证治愈或宣传治愈率、利用患者或医学机构及专家等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名义等8项内容将不得出现在医疗广告中。

      据介绍,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经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修订,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医疗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规定医疗广告必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

    《办法》同时限制了医疗广告内容,医疗广告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等8项内容,并规定禁止利用新闻、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方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加大了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

      12月份,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暂停医疗广告专业技术出证工作,集中清理整顿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新《办法》实施后,将会集中处理一批广告严重违法的医疗机构。

上一条新闻:

下一条新闻:

[打印文章] [到顶部↑]
热点新闻 关于我们 汇款方式 招贤纳士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