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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圈定重点

新闻来源:> 新闻作者:> 新闻责任编辑: 添加日期:2007-10-19


 7月5日,记者从苏州工商局网站了解到,今年,苏州将重点查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在药品、医疗等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7种形式发布的广告,成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严惩对象。
  苏州市日前召开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将对7种形式发布的违法广告予以严惩: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包括在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而使用“专版”、“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以通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方法;在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包括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的药品广告;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包括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发布性病诊疗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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