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乡巴佬创造的连锁零售神话
新闻来源:> 新闻作者:> 新闻责任编辑: 添加日期:2007-10-04
沃尔玛财富起源
1918年,萨姆.沃尔顿出生在美国阿肯色州的一个小镇上。萨姆小时候家里并不富裕,这使他养成了节俭的习惯。二战结束后结束服役的萨姆回到故乡,向岳父借了2万美元,加上萨姆当兵时积攒的5000美元,他和妻子海伦在纽波特租到几间房子开了一家小店,专卖5至10美分的商品。
1950年,萨姆夫妇以投资额两倍的价钱卖掉了小店,转而迁居阿肯色州的本顿维尔,并在那里开办了一家新店。新商场虽然算是本.富兰克林连锁店的加盟店,但沃尔顿夫妇用家庭的姓氏给它取了名:沃尔顿家庭商店。到了1962年,他们的名下已经有15家百货店。当年,萨姆和他的弟弟詹姆斯终于在阿肯色州的罗杰斯城开设了第一家完全属于他们自己的商店——沃尔玛。
“草根”理念
萨姆开店坚守着一个信念:只要商店能够提供最全的商品、最好的服务,顾客就会蜂拥而至。
他向员工提出了两条要求:“太阳下山”和“十英尺态度”。“太阳下山”是指每个员工都必须在太阳下山之前完成自己当天的任务,而且,如果顾客提出要求,也必须在太阳下山之前满足顾客;“十英尺态度”是指当顾客走进员工十英尺的范围内时,员工就必须主动地询问顾客有什么要求,而且说话时必须注视顾客的眼睛。
拥有“草根”理念的沃尔玛,一开始就获得很大的成功。第一年,本顿维尔的商店营业额就已经达到了70万美元。
2007年4月16日,著名财经杂志《财富》(Fortune)公布了最新的美国企业500强,跨国零售商沃尔玛荣登榜首,这也是其近六年内第五次荣登该榜首位。前十位分别是:沃尔玛、埃克森美孚、通用汽车、雪佛龙、康菲、通用电气、福特汽车、花旗集团、美洲银行和美国国际集团。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上一条新闻:
下一条新闻:
|